講座報告主題:基于實踐哲學的項目式學習特征與辨析
專家姓名:黃嘉莉
日期:2024-11-09 時間:15:00
地點:青教公寓三江廳
主辦單位:教師教育學院(師范學院)
主講簡介: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北京師范大學教師教育研究所中心,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臺灣臺北市小學教師、臺灣師范大學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實習輔導組組長、臺灣師范教育學會秘書長、臺灣教育哲學學會秘書長、比較教育學會理事、臺灣社會學學會理事、臺灣師范教育學會理事、師資培育評鑒委員、教師資格考試委員、教師資格證核發委員、高等教育教育學門評鑒委員、中學、小學校務評鑒委員、校長評鑒委員。曾獲臺灣師范大學學術獎勵、教學優良教師、銘傳大學課程創新講、臺北市立大學杰出校友(學術研究類)。擔任CSSCI、TSSCI、SSCI期刊審查委員、重要項目審查人員、教育科學研究期刊與課程研究客座主編。主持超過13項科技部項目、33多項研究項目,并曾為“各國(地區)師資培育制度與教師素質之現況”、“Teacher education in Taiwan: State control vs. marketization”(Routledge)、“Teaching and Learning International Survey (TALIS)師資培育與學校教育發展后設研究及國際比較”等大型項目帶頭者與組織者。目前正在進行“二次數據驅動的高質量教師教育體系建設研究”和“教師教育質量第三方評價的路徑與機制研究”研究。主編7本有關教師教育議題專書以及12本學科教學知識(PCK)專書。個人學術專書“教師素質管理與證照制度研究”(2008)、“標準本位師資培育理念與實踐”(2013)、“師資培育品質保證體系之研究”(2018)3本、著有SSCI、CSSCI、TSSCI、雙審期刊以及專書論文百余篇。研究專長:教師教育,教師專業社會學、教育社會學,課程與教學,教師教育政策分析、教育品質保證與治理。
主講內容簡介:項目式學習近年成為推行核心素養為導向的教育和提升課堂教學質量的重要教學方法。然而,項目式學習往往與類似教學方法混淆,使得教師產生理念上和實踐上的偏差。基于項目式學習的實踐本質,本研究從亞里士多德、康德、馬克思的實踐哲學觀點出發,總結出項目式學習的三種本質特征:從善目的之行動意識、理性自由之選擇意愿、產品生成之完善自我。據此,與STEM教育(或STEAM教育)、研究性學習或探究性學習、研學旅行或綜合實踐課程等概念相比較時,項目式學習概念的本質在于解決現實問題之善的責任、做中學過程的自由選擇、產品生成的自我體現。通過特征厘清與概念辨析突出項目式學習的獨特性與差異性,為落實項目式學習提供實踐哲學的支撐。
歡迎師生參加!